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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松江區佘山鎮百姓地方政府
公司公告
黃其付:
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滬松佘府責拆決字[2024]第140102號)、《附違反法施工的動不起來產界定書》,現因使用《中華市民共合國民事案件法律案件民事案件法》暫行的規定的許多方案尚未送到,是以《中華市民共合國民事案件法律案件民事案件法》第八第十條的暫行的規定,向你信息公告送到《責成年限拆掉絕對書》、《附有失法建筑施工的不動的同時產認定書書》,自發性出本公司公告哪日起,根據30日,即算作答復。
零件:
1、《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滬松佘府責拆決字[2024]第140102號)
2、《附有失法施工的沒動產抵押認為書》
二〇二三年次年4月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