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松教辦〔2024〕45號
上海市優聯教導個人信息聯系服務性受限總部:
你公司關于上海領科雙語學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的申請已收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準予你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辦學內容為高中學歷教育;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為梁洵安;辦學規模為3個年級,每個年級4個班,每個班35人;招生對象為本市普通初中畢業生;辦學地址為上海市松江區九亭鎮淶亭南路559號。
你校在榮獲師資隊伍發展許可證后,要嚴厲明確《中華香煙人們中華共和國民辦育兒育兒教育教學有利于促進法》《北京市育兒育兒教育教學管委會會等是部門標準化管理關于幼兒園進行高級普高技術學校發展的制定一個意見書》等關以民事法律標準、文件資料規定要求應當依歸師資隊伍發展,并搞好重要性的公司法人代表登記卡任務。我希望你校能正確標準化管理,創新發展師資隊伍發展的特色,多方面上升育兒育兒教育教學服務的效率。
特此批復文件
2024年4月17日